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

第九屆孔聖獎苗栗縣書法比賽活動

苗栗縣頭屋鄉象山社區發展協會舉辦


 


第九屆【孔聖獎】


苗栗縣書法比賽實施計畫


 


一、  主旨:為紀念至聖先師孔子2562週年聖誕,發揚尊師重道精神暨弘揚書法藝術,振興中華文化,特舉辦孔聖獎苗栗縣書法比賽。


二、  辦理單位:


1.指導單位-教育部、苗栗縣政府、頭屋鄉公所、


立法委員徐耀昌服務處、


縣議員鄭碧玉服務處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
2.贊助單位-正大光明毛筆有限公司。千禾筆墨莊。


3.主辦單位-象山社區發展協會。


4.協辦單位-苗栗縣書法學會、苗栗縣正鋒書道會、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苗栗縣書畫教育協會


頭屋志願服務協會、象山村辦公處。


5.承辦單位-玉衡宮。


三、  參加資格:苗栗縣藉或在苗栗縣內工作者,對書法有興趣者,皆可報名參加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※歷屆第一名者請讓賢,進階者除外。


四、  比賽分組:


   〈一〉國小中年級組(國小三、四年級)〈二〉國小高年級組(國          小五、六年級)〈三〉(國中組)〈四〉高中組〈五〉社會組〈六〉長青組。


五、比賽程序:


    1.初賽-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優良作品(得視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)參加決賽。評審時間: 九月九日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。


    2.決賽-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面書寫(玉衡宮孔子廟)


    3.決賽日期-中華民國一Ο一年九月廿三日


   (星期 日)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時。


    4.評審時間:決賽當日上午十時至十一時。


    5.公佈名次時間:決賽當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


    6.頒獎:決賽當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十三時三十分


   在比賽場所講評與頒獎。


六、初賽收件:


    1.初賽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1年9月7日(星期五)止(作品請親自或郵寄送件,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)。


2.收件地址: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孔聖路39號。洽詢電話:(037)252408、251711張小姐


        0912370901廖先生


七、參賽須知:


    1.參賽者限參加一組,並填寫「孔聖獎書法比賽報名表」,附貼於作品背面之左上角,分初賽、決賽二階段評審。


    2.參加初賽作品,一人以一件為限,內容自選(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),字體、大小不拘,直式書寫。社會、長青組另定。


     (1)國中、國小組:四尺宣紙四開<長約70公分 ,寬約35公分>。


     (2)高中:四尺宣紙對開<長約140公分 ,寬約35


          公分 >。


     (3)社會及長青組:四尺宣紙對開<長約140公分 ,寬約35公分>。


     (4)學生落款需註明學校名稱、年級及姓名。


    3.參加初賽作品,不得由他人代筆,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,即刻取消參賽資格。


    4.作品經初賽入選後,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或電話聯絡學校,在玉衡宮參加現場決賽,參加者請自備書寫工具,比賽用紙主辦單位提供。


    5.凡參加比賽作品,均不予退件,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有刊印、展覽之權。


八、評審及獎勵:


    1.由承辦單位遴選著名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。入選決賽者於101年9月14日前專函(或電話)通知。


   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m252408查看


    2.各組錄取之優秀作品名次如下,主辦單位予以


      下列獎勵: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名次



名額



國小中年組



國小高年組



國中組



高中組



社會組



長青組



備註



第一名



一


名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如未達評審


標準則該名


次從缺



第二名



二


名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第三名



三


名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獎盃乙座


獎   狀



優選



八名



獎   狀



獎   狀



獎   狀



獎   狀



獎   狀



獎   狀



凡參加決賽者皆發給佳作證書及紀念品乙份。


九、展覽日期地點:101年9月23日起於玉衡宮展出。


十、報名表:如附件。(請自行影印)


十一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。


 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九屆【孔聖獎】苗栗縣書法比賽報名表



編號



 



參加組別



□國小中年級組□國小高年級組□國中組□高中組□社會組□長青組



姓  名



 


 



性


別



 



出生


日期



年   月   日



身份字號



 



就讀學校或


服務單位



 



年     班



通信地址



□□□



聯絡電話



【公】        【宅】        【行動】



(請用正楷書寫) 本聯附貼於作品背面左上方


 



 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九屆【孔聖獎】苗栗縣書法比賽報名表



編號



 



參加組別



□國小中年級組□國小高年級組□國中組□高中組□社會組□長青組



姓  名



 


 



性


別



 



出生


日期



年   月   日



身份字號



 



就讀學校或


服務單位



 



年     班



通信地址



□□□



聯絡電話



【公】        【宅】        【行動】



請務必詳填通信地址及聯絡電話    本聯附於作品上< body>